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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制度

时间:2006-04-18 12:56:17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十一五”期间国家每年安排八亿元资金专门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助学奖学金。同时各级政府也要通过安排专项经费、以奖代补方法资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学生助学制度。
  同时中等职业学校也要从学校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奖、助学金和学费减免,并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勤工俭学和半工半读,确保助学工作的顺利实施。
  我省从2006年起,省教育厅将根据各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状况、招生规模、高中阶段教育结构等,确定并安排扶困助学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