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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成人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课程考试主考职责

时间:2005-10-08 13:29:0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1.在省招考办、市招生考试机构的领导下,主持本考点的考试,全面负责本考点的工作。
  2.认真学习和掌握《辽宁省成人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课程考试考务管理工作手册》以及省学位办、省招考办其它有关辽宁省成人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课程考试的规定,并组织本考点严格贯彻执行。
  3.全面负责本考点考试过程中的试卷的安全与保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省招考办、市招生考试机构。
  4.选聘、培训监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熟悉和掌握有关规章制度、考试实施办法、考试工作程序和考试违规处理规定等。
  5.统筹考点及考场各项设施,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6.指挥发出考试预备、考试开始、考试结束的信号。
  7.精心组织,严格实施,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8.每科考试结束后,组织和验收各考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的整理与密封。
  9.按规定处理本考点考试期间的一般性问题,遇有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招生考试机构。
  10.总结本考点组织考务的经验。
  副主考协助做好上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