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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如何处理?

时间:2004-03-12 12:27:13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各级自学考试机构从一开始起就十分注意考试的严肃性和信誉,把质量视为生命,并制订了一系列严密的工作规程和极为严格的工作纪律、考试纪律,以维护国家考试的权威性。不论是考试工作人员还是考生,违反纪律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就考生而言,违纪舞弊者轻则取消成绩、通知单位,重则停考、取消考试资格,直到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并且处罚情况均载入考生本人考籍档案。
  1.自学考试考生在考场有哪些违纪行为,被扣除该科目考试所得分数的50%?
  ⑴携带寻呼机、移动电话、收录音机、外语电子辞典等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的;
  ⑵开考信号发出前抢答试题的;
  ⑶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仍继续答卷的;
  ⑷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⑸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和手势的;
  ⑹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考号或有意在答卷上做其他标记的;
  ⑺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的;
  ⑻在试题或答卷上使用涂改液的。
  2.自学考试考生在考场有哪些违纪行为,被取消当次考试该科目考试成绩,并被延期一年毕业?
  ⑴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材料的;
  ⑵抄袭他人答案的;
  ⑶有考生内吸烟、喧哗等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经劝阻仍不改正的;
  ⑷在试卷或答题卡上故意填涂他人姓名、考号的。
  3.自学考试考生在考场有哪些违纪行为,被取消当次考试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成绩,并延期毕业两年?
  ⑴传、接答案的;
  ⑵交换答卷的;
  ⑶强抢他人答卷的;
  ⑷有意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的;
  ⑸利用无线通讯工具作弊的;
  ⑹考试期间撕毁试卷或答题卡的;
  ⑺将试卷或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⑻在评卷中被认定为雷同卷的;
  ⑼有其他严重舞弊行为的。
  4.自学考试考生在考场有哪些违纪行为,被取消已考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开除考籍?
  ⑴扰乱报名站(点)、考场、评卷点及考试有关工作场所秩序的;
  ⑵拒绝、阻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⑶威胁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或公然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的;
  ⑷伪造证件、学历证明、档案等以取得考试资格的;
  ⑸由他人替考的;
  ⑹偷换答卷、涂改成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