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军队院校招收地方应届高中毕业生政治审查工作
时间:2003-06-08 08:31:0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政治审查工作由各军分区负责组织实施,政审信息由各市招考办负责采集。政审标准按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执行。参加政审的对象为进入所报考院校第一志愿计划数4倍的上线考生,具体参加政审的考生由省招考办按院校划定控制线确定,各市招考办于6月29日上午12时前通知考生所在学校。考生携带《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于7月1日12:00前主动到户口所在的县(市、区)人武部报名登记参加政审(如因参加面试、军检而不能及时报名参加政审的考生,可由家长携带高考准考证复印件代为报名),不按时到人武部报名和不报名参加政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各县(市、区)人武部于7月1日至7月5日对取得政审资格的考生进行政治审查,并统一填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审查表》,政审合格的由各县(市、区)人武部汇总,7月5日17:00前送交本县(市、区)的招考办(含名册和政审表,名册同时上报军分区),《政审表》装入考生本人档案。各军分区将考生政审名册送交各市招考办,各市招考办采集政审合格数据。报考信息工程大学的考生,除参加人武部组织的政审外,还要由本人如实填写《信息工程大学考生政治初审调查表》(非本人填写视为不合格),并及时交人武部。人武部将此表收集后交军分区,军分区于7月6日17:00前连同考生政审名册一起送交省军区干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