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国防生?
国防生是指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由军队有关单位依托普通高校从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培养的青年学生。符合条件的保送生也可申请成为国防生。国防生与军队有关单位签订协议后,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国防生完成规定的学业,参加统一组织的军政训练,达到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官。
2、国防生有什么特点?
与一般普通高校大学生相比,国防生享受国家提供的国防奖学金,由军队派驻高校的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定期组织进行军政教育训练和到部队实践锻炼,毕业时直接分配到军队相应岗位工作。基本没有学习经费负担和就业压力,且个人综合素质将得到全面培养锻炼。
与军校学员相比,国防生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宽阔,军校则更强调专业知识和动手能力的培养。国防生毕业时由就读高校发给毕业证书和评授学位,在校期间不具有军籍,除集中训练外,在管理相对宽松,暂时不承担现役军人的义务。
3、国防奖学金的标准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规定,国防生自入校之日 起,由军队提供国防奖学金资助完成大学学业。目前,国防奖学金标准为每学年5000元,其中3000元为学杂费,2000元为生活补助费。
4、国防生的报考基本条件有哪些?
(1)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军队院校招生政治审查的有关规定,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2)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
(3)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主要要求:身高:男162厘米、女158厘米以上,体重:男50公斤、女45公斤以上,过于肥胖不合格。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红绿色盲、色弱,不合格。无传染性疾病等。对特别优秀的考生,视力标准可适当放宽。
5、国防生是否招收女生?
根据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的招生计划,今年空军国防生招收女生29名。
6、国防生的报考录取程序
填报国防生的志愿;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考(保送生除外);军检、面试;录取;复审复查;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
7、如何填报国防生志愿?
应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填报招收国防生院校和专业,具体填报办法根据当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填写,如有不明,可与空军当地招生负责部门联系。
8、国防生招生的政审、面试、体检工作如何组织?
国防生的政审、面试和体检工作纳入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组织和管理系统,与之同步进行,由省军区负责组织实施。如果你报考了空军国防生,但未接到有关政审和体检通知,可直接与报考院校或当地空军国防生招生负责单位联系咨询。
9、国防生如何录取?
国防生的录取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军队和高校组成国防生录取小组,以第一志愿为主,综合考生统考成绩及政审、身体、面试等情况,依次进行录取。录取国防生的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或超过报考高校划定的录取提档分数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审、面试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取为国防生,但可转录为普通生。
10、国防生录取以后,应办理哪些手续,如何办理?
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空军选培办协同高校招生办将《录取通知书》、《国防奖学金协议书》(一式三份)一并寄发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高校招生部门和空军选培办盖章。考生家长作为签约考生的担保人与考生一起在《国防奖学金协议书》上签名(盖章)。考生开学入校后持《录取通知书》到空军选培办报到,递交《国防奖学金协议书》,经核查无误,予以登记注册后,再到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11、国防生入校后的复审复查有何要求?
国防生入校登记注册后,空军选培办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协同下,于十五日内组织国防生复审复查。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表现、从事国防事业志向、身体情况及协议书签约等情况。
复审复查合格者,确认国防生资格,空军选培办、高校签订《国防生奖学金协议书》,并返还一份给学生留存。不合格者,取消其国防生资格,视情可转为普通高校学生,或按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12、国防生在校期间如何教育管理?
国防生在校期间的管理以普通高校为主,选培办协助,国防生按所学专业、年级,编成相应的模拟班、排、连。选培办组织安排国防生进行军政教育训练。
13、国防生在校期间的军政教育训练如何实施?
国防生军政训练由选培办负责。部分课程纳入高校教学计划。集中军政训练主要利用课余、双休日和寒暑假部分时间进行。校内训练由选培办组织实施,校外训练科目由军队院校、训练机构或部队承担。国防生集中训练时统一着制式军装。
14、国防生在哪些情况下会被淘汰?如何处理?
国防生有下列行为之一时,予以淘汰,并终止协议:
(1)政治立场不坚定,有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或行为,参加非法组织;
(2)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受到司法和公安部门处罚;
(3)违反校纪校规,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4)本人要求解除协议,中途转学、休学或退学,退学试读,或出国留学;
(5)因主观原因不能按学制时间完成学业、推迟毕业或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军队组织的军政教育训练,或者未达到规定的军政训练大纲要求;
(6)因身体原因,在一年内治疗后,经军队指定医院体检,仍不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7)其他不适合继续作为培养对象者。
因第(1)、(2)、(3)、(4)条原因被淘汰的学生,除退回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外,还要缴纳一定数额的赔偿金;因第(5)条原因被淘汰的学生,需退还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因第(6)条原因被淘汰的学生,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可不退还。
对被淘汰的国防生,由所在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15、国防生违约如何处理?
国防生在享受国防奖学金期间或毕业时不履行协议,认定其违约,军队即终止履行协议所明确的各项义务,学生必须向军队退还已享受的全部国防奖学金,并缴纳一定金额的赔偿金。
16、毕业国防生报考研究生有何规定?
国防生毕业当年可以报考军队院校研究生以及空军驻有选培办高校的研究生。如被录取即以军队干部身份继续深造学习。研究生学习期间,由军队发给工资,仍享受军官的各项待遇,未报考或未考取硕士研究生的分配部队工作后,根据工作需要,还可报考研究生。
17、国防生毕业如何分配?
国防生毕业后在服从组织分配的基础上,根据部队工作的需要,适当结合本人意愿,按照专业对口、按需补充、保障重点的原则在全空军范围内进行分配。
18、国防生毕业入伍后待遇如何确定?
国防生毕业入伍后,第一年为见习期。军龄自入伍报到之日算起。首次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工资待遇按照军委、总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按现行政策规定,本科毕业生见习期(一年)满后,按副连职(或专业技术13级)、中尉军衔确定工资标准;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正连职(或专业技术12级)、上尉军衔确定工资标准;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按正营职(或专业技术10级)、少校军衔确定工资标准。
19、国防生入伍后还有哪些其它待遇?
国防生毕业入伍后与部队同级别干部享受同等待遇。如:享受公费医疗;每年20至40天的带薪假期;晋升副营职(或专业技术11级),家属及子女可办理随军手续;按相应职级住用公寓或购买自有住房,并享受相应的住房补贴和优惠政策(住房补贴计发年限计算地方高校学习时间)。
20、国防生在军队工作年限和退役安置有何规定?
国防生毕业分配部队后,既为现役军官,服役年限和退役安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有关规定执行。简要讲,就是军官平时服现役的最低年限是八年,未达到相应级别最低服役年限的,不得退出现役。军官退出现役后,有四种安置方式:一是转业计划分配,由政府安排工作和职务;二是转业自主择业,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三是复员,一次性领取复员费,由地方民政部门安排工作;四是退休,按月领取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