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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对社会考生报考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做出规定

时间:2003-05-06 19:26:0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由于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面向社会的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1-5级)已在辽宁举行,而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则是针对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的英语水平测试,所以辽宁省对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社会考生报名条件作如下规定:

  1.普通高校毕业的本科生,因在校期间英语四级没合格,影响获得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考生,在学校保留其获得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资格期间可报考英语四级。
  2.普通高校毕业的研究生,因在校期间英语六级没合格,影响获得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考生,在学校保留其获得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资格期间可报考英语六级。
  3.凡不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可拨打电话咨询报考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1-5级)的有关事项。

  注:凡符合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带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两张1寸照片。报考六级的考生还须带四级合格证书。辽宁省内高校毕业生回原学校报考;外省高校毕业生由省招考办统一安排考试,请于每年3月上旬和9月上旬与省招考办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