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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教自考中“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03-05-04 19:41:0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中国人民解放军自学考试办公室,有关专业委员会:

  日前我办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考办和部分专业委员会调查了用计算机证书顶替"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考试的情况,并就顶替办法征求了他们的意见。现对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与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培训考试(NIT)顶替高教自考中"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做出如下规定:
  一、可以用计算机等级考试的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级别的证书顶替该;习课程的成绩。也可以用相应内容的NIT证书顶替该门课程的成绩。具体的顶替办法由考生所在省自考办组织专家论证后确定,并报全国考办备案。
  二、各地考办应继续认真地组织好"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考试。全国考办将尽快修订"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考试大纲,以适应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该门课程新的考试大纲未出台前全国统考将依据原有的大纲组织命题。凡涉及到全国统考课程,各地不得自行组织课程大纲、教材的修订。
  具体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全国考办理科处。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委办公室
                             2000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