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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的报考条件

时间:2003-05-03 12:42:0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全国共有22所大学试行招收法律硕士学业专位研究生,实行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法律硕士的报考条件为:

  ①符合报考条件①③④⑤各项要求:

    ②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法外经济学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法律硕士联考”初试科目共四门:政治理论(满分值为100分)、外国语(满分值100分)、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满分值为150分)、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满分值为150分),考试时间各为3小时。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委托“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承办。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并下发到试办招收法律硕士专业的院校。

各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试办学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可被录取为国国家计划内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是招生单位自筹经费硕士生。

辽宁省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高校有辽宁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