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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就业原则和办法

时间:2003-05-03 13:09:0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毕业生毕业时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省(市、区)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