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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录取有关规定

时间:2003-05-03 13:01:0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招生单位对于虽然达到分数线,但由于招生计划等限制而不能安排复试或复试后不能录取的考生,将负责把考生全部材料及时转至第二志愿单位。如第二志志愿单位也不能录取或考生无第二志愿,在征得考生同意的情况下,可向其它有关招生单位进行推荐。  

   根据教育部规定,初试成绩未达线考生的报考材料不得转寄第二志愿或其它招生单位。符合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而无法录取的参加“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不得转其它学科专业录取;未参加“MBA联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不得转本学学科专业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