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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补考的规定

时间:2003-05-03 12:56:0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由于非考生本人原因,如试题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情况而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可以补考。补考须由考点或招生单位说明原因并报所在省级招办审核,经批准后方可安排补考。补考时间一般由各考点安排在统考结束后第二月内进行,由考点或招生单位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