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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时间:2003-05-03 12:47:0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目前全国有29所高校试行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全国统考或单考。考试科目共四门: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两门业务课(各为150分)。采取统考的院校其政治理论、外国语科目使用全国统考试题,两门业务课由招生单位命题;采取单考的院校所有试题均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教育硕士报考条件为:
   1.符合报考条件1.3.4.各项要求:
   2.具有学士学位、三年以上基础教育第一线教学经历,热爱本职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较强,身心健康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各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只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具有中学一级(或相当的)教师职务。
   3.在职人员须经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经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

   各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学校录取该考生时,必须从参加教育硕士统考或单考的考生中选拔。教育硕士专业考生只能录取为国家计划内定向硕士生或自筹经费硕士生。辽宁省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高校有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