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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如何复试

时间:2003-05-03 12:58:0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复试是入学考试的一部分,是对初试达到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熟练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实践技能以及在初试中暴露出来的知识缺陷等方面进行的进一步的考查。复试的形式主要有笔试、口试或实践环节考核等。

   拟录取的考生均通过招生单位复试并复试合格。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内容和方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对同等学力考生,需全面、严格复试,并加试2门或2门以上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 为笔试。

   英语、日语、俄语的口语测试以及非统考外国语的听力和□语测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

   参加单独考试、“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都必须进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