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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类别有哪些

时间:2003-05-03 13:02:0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研究生培养类别按经费来源分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四种类型。

一、非定向研究生
   非定向研究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它生活待遇。毕业时由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实行双向选择。

二、定向培养研究生
  定向研究生培养费用由国家提供。在录取时就确定将来的就业单位,并由考生与招生单位和定向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书,毕业后到合同规定的单位工作。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生活待遇,同时还可接受用人单位提供的生活补贴。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定向研究生(如单考生)在学期间可不转工资、户粮关系,人事档案也可保留在原单位,并按原单位规定享受工资、福利等待遇。

三、委托培养研究生
  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费用由委托单位提供,毕业后到委托单位工作。其它均与定向培养研究生相同。

四、自筹经费研究生  
  自筹经费研究生是招生单位根据社会需求,在培养条件、指导力量具备的前提下,用导师的科研经费或向社会多种渠道筹措的经费培养的研究生。自筹经费研究生其学习期间的待遇、毕业分配等均按合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