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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保送生招生工作程序

时间:2003-05-03 09:47:0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1、 预保送考生与其他考生一起于2月18日一28日参加高考报名。

2、 推荐保送生的中学应于4月上旬以前将具有保送生资格学生的有关材料直接寄给有关高校,并负责建立保送生档案。  

3、 招收保送生的高校,负责对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进行考察和资格审查。是否录取,由高校确定。         

4、 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于5月14日至16日组织保送生的审核、录取工作。
考生被保送录取后,持新生录取通知书到原所在中学取经密封后的高考纸档案,到高校报到时交给高校的档案管理部门。

5、 保送生录取名单要求保送生所在中学张榜公布。省招考办将在有关媒体上公布保送生名单,确定15日异议期,请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