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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部分外语专业(小语种)招生办法

时间:2003-05-03 10:52:0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普通高等学校小语种招生实行由招生院校命题单独组织考试、提前录取的办法,招生人数和推荐报名考试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考生被高校的小语种专业录取后,不得再报考其它高校,新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

    招考普通高等学校小语种的考生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重点普通高中符合国家规定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具体生源范围及推荐参加考试的比例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