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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海关院校的考生面试标准

时间:2003-04-27 09:10:0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报考海关院校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严格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2003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性意见》及学校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1.报考海关院校海关管理、税务、审计、国际经济法专业的考生要求: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匀称,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未婚青年;

    (2)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厘米以上;两眼矫正视力达到4.8以上,镜片度数低于400度;

    (3)无慢性疾病(慢性肝炎、HbsAg阳性不能报考)、无生理缺陷(口吃、声带疾病、唇裂、塌鼻梁、斜视、色盲、色弱、重听、驼背、胸廓畸形、一肩高一肩低、跛足等缺陷均不能报考)、无肢体残疾、无腋臭、无影响面容或外观的胎记、文身等;

    (4)无慢性精神疾患(癫痫病、精神病、癔病、夜游症等精神疾患均不能报考);

    2.报考海关院校国际物流与报关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3.学校各专业具有涉外性质,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英语,考生均需参加由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

    4.根据教育部和海关总署的有关规定,因工作性质要求,海关管理、税务、审计、国际经济法专业录取的女性比例不超过30%。

    5.海关将在第一志愿报考海关院校的考生中,在120%的调档比例内对考生进行面试。

    联系电话:沈阳海关人教处  024-22856668-1415

             大连海关人教处  0411-2515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