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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招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规定

时间:2003-04-26 10:40:0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录取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         高中阶段获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发明创造奖的应届毕业生;

2.         退出现役的义务兵;

3.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4.         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团员的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