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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航海类专业录取原则

时间:2003-04-26 10:51:0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本、专科院校的航海类专业录取,如在本、专科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生源充足时,由学校确定投档比例,但最多不能超过计划招生数的120%;如学校在线上录取新生不能完成计划,可分别在本、专科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提供第一志愿考生档案,由学校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