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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有关规定

时间:2003-04-26 10:34:0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市属院校和省属院校在同一批次录取,即市属本科院校和省属第二批本科院校同批录取,市属专科学校和省属专科学校同批录取。市属院校在指标到市计划完不成时,可以适当降低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仍完不成计划转为全省统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