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朝阳招生考试之窗

请关注"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

首页 普通高考 考生须知 正文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各院校投档比例

时间:2003-04-26 10:29:0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高等学校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调阅第一志愿考生档案的比例由学校确定,最多不超计划招生数的120%;在面试、政审、体能测试合格考生中,公安院校投档比例由学校确定,最多不超计划招生数的120%;在面试、军检、政审合格考生中,军队院校投档比例由学校确定,最多不超计划招生数的120%。